竹林裡的白骨
2010年10月27日,常家珍和朋友一起在自家的竹林裡砍竹子,卻發現腐爛的竹葉下,似乎有什麼異常的東西。
常家珍用竹子撥開腐爛的竹葉,赫然發現下面有一堆白骨!
眼前的一幕嚇呆了常家珍,回過神後,她立即撥打了報警電話。
龍馬潭公安分局接警之後,迅速派民警趕赴現場。
白骨上半身已經全部露出來了,下半身全部是用那種竹枝和竹葉蓋起來的。
發現白骨的山坡,解放前曾是處決犯人的地方,被當地人叫做亂墳崗。這裡至今還遺留著不少的墳堆,有民警認為在亂墳崗發現白骨並不稀奇,這或許根本就不是一起刑事案子。
然而等屍骨一步步被清理出來時,民警們發現了越來越多的異常情況,他們感覺白骨出現在這裡也許沒那麼簡單。
白骨上面覆蓋的竹葉很是可疑。竹葉是連枝帶葉覆蓋在屍體上面的,並不是竹葉自然飄落形成的覆蓋。
勘察人員推測,很有可能是兇手為了藏匿屍體,故意砍伐竹子進行覆蓋。
由此便產生了另一個問題:
是誰可以要隱藏這具白骨呢?這具白骨身上又有著怎樣的秘密呢?
墳山旁的性侵害
經過勘察,確定死者是一名女性,身高在1米53左右,45歲。
白骨身上的衣服完好,沒有腐爛,衣服的款式布料都是現代產品。如果真是墳山上被水衝出的屍骨,應該是穿著解放前的衣物。
經法醫屍檢,她的頭部有四處鈍器打擊傷,其中有兩處比較明顯的孔狀的損傷。死亡時間在6個月左右。作案工具應該是一個類圓形的錘類工具。
辦案人員初步判斷,竹林裡的白骨案是一起殺人埋 屍的刑事案件。
屍骨穿著上的一個細節很是反常。上身穿著一件女式T恤,下身赤裸,腳上穿著襪子。
這種情況有兩種可能:
一個是受到過性侵害,可能被別人強姦。
另一個是存在婚外戀,死者在約會時發生性行為,然後發生了其他意外事件死在這裡。
辦案人員推斷這個40多歲的女人,死前可能和人發生過性關係,然後又被人用鈍器擊打致死。
屍骨已經在竹林裡存在了半年之久了?
竹林的主人在這半年中難道沒有發現什麼疑點嗎?
據竹林主人常家珍說,她已經有一年多的時間沒有來過竹林了。
這條線索也斷了。
常家珍全家已經全部搬進了城區居住,除了偶爾來採些竹筍外,平時沒人來照看竹林。距離竹林100多米處散居著一些農戶,但是因為附近有亂墳崗,一般人因為害怕,是不會去竹林深處的。
可為什麼這具白骨會出現在這裡呢?
半截塑膠梳子
有民警提出竹林有可能是拋屍現場,這個觀點很快被否定了。
發現屍體的地方具大公路有100多米,作案的過程中,無論是抬還是背,都有可能被其他人發現。
辦案人員對案發附近的地形進行了仔細的勘察,離案發竹林最近的公路有150米遠。如果兇案發生在其他地方,再把屍體運到這裡掩埋,交通工具就只能停在公路邊上。然後再經過150米非常溼滑難行的山路才能到達案發現場。
常人即使不帶任何東西,要透過這條路也非常艱難,兇手怎麼會抬著屍體走這麼遠的路呢?
如果要拋屍,應該有充分的準備,並且埋得更深,但現場明顯是在很匆忙的情況下佈置的。
經過一系列的分析,這片竹林被初步認定為是案發現場。
如果這個判斷是正確的,那麼嫌疑人在作案的時候很有可能會留下痕跡。
警方於是在這片竹林裡進行仔細的搜尋,希望能夠找到更多的線索。果然他們有了新的發現。
在案發地附近,民警發現了半截塑膠梳子,如果梳子是受害人的,另外半截應該也在附近,於是擴大了搜尋的範圍。
這一次搜尋,辦案人員卻一無所獲,現場有價值的線索實在是太少了。
最有可能的兇手
專案組決定留下一部分人繼續從事現場勘查,其餘的民警展開摸排,以確定受害人的身份。
法醫對死者有了一個初步的描述:
女性,45歲左右,經濟不太寬裕。
辦案民警對現場進行走訪,對周邊的民眾進行了走訪。
辦案人員在現場周邊地毯式的排查,沒有發現45歲左右,符合白骨特徵的失蹤女子。
實驗室中法醫提取了死者的DNA,再全國的DNA資料庫中進行比對,也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
女人就不住在這附近,這意味著什麼呢?難道是有人帶她進入竹林的嗎?如果是這樣,這個人很有可能就是兇手。
辦案人員分析,嫌疑人對現場周圍非常熟悉,應該是住在周邊的人,年齡應該是40或50歲以上,這個年齡段的人才有可能和她發生關係。
經調查,住在這附近的40歲以上的男性有幾千人,這還不包括半年來,曾經租住在這裡的流動人口。
案發竹林附近住著很多的村民,想到那裡曾經發現過恐怖的白骨,大家連在田裡幹活的時候都提心吊膽的。
案件一時陷入了僵局。
糞池裡的異常
辦案民警決定再次回到現場進行搜尋。
如果竹林是第一現場,死者生前應該是穿戴整齊來竹林的,而現在她只穿著上衣和襪子,的褲子和鞋又去了哪裡呢?還有那另外半截梳子又會到哪兒了?有沒有可能就在現場的附近呢。
民警把範圍擴大到了以前從來沒有搜尋過的竹林之外,秋季當地山上的草長了有一米多高,民警一點一點地在草叢裡搜尋。
三天之後,民警在距離白骨18米之外的一個墳堆邊發現了另外半截梳子。
兩截梳子相距十幾米,而且都掉落在一條小路的旁邊,而走這條小路,恰恰可以從白骨掩埋的地方離開竹林。
辦案民警做出了一個推測:疑嫌疑人是一邊逃跑,一邊將物證丟棄掩藏。
警方沿著小路的方向搜尋,可是把方圓一公里的山坡翻了個底兒朝天也沒有任何的收穫。
在距離屍體20多米的地方有一處糞池。
毫無頭緒的民警,猜想嫌疑人會不會在糞池中藏匿無證呢?
民警於是找到了這個糞池的主人瞭解情況。
這個糞池距離白骨有20多米,是種地的農民用來貯存農家肥的。
民警:“這段時間糞池裡有沒有發現什麼異常的東西沒有?”
糞坑主人:“沒有”
民警:“有沒有不該是糞坑裡的東西?”
糞坑主人:“有,一條褲子。”
這句話立即引起了辦案民警的注意。白骨的下身沒穿褲子,這條褲子是否就是這句無名女屍的呢?
池子的主人很快找來了褲子,經過測量,褲衩和女士的體型完全吻合,可是僅僅找到褲子還是無法確定屍源。
辦案民警決定,掏幹糞池,看裡面還有沒有其他的東西。
經過一番打撈,池子裡撈出了一部白色的女士手機,雖然已經斷成了三節,可是手機卡依然還在卡槽裡。
從手機的損壞程度看,民警推測,這部手機很有可能是兇手的。
民警迅速帶著這部手機來到通訊部門,希望能夠調取機主的身份資訊。
但因為手機卡已經被糞泡了很長時間,內部損壞,導致資料無法恢復。
這個訊息簡直給民警當頭一棒,手機是他們唯一可以挖掘潛質的線索,無論如何也得再試一試,於是瀘州市公安局的技術人員拿著手機反覆的研究如何的復原。
經過技術人員加班加點的修復,終於在一天早晨,手機卡被修復成功了。
不回家的女人
機主是一個名叫羅玉琴的女人,41歲,這些資訊和竹林裡白骨的情況是相吻合的,但最關鍵的是,要提取到羅玉琴父母的DNA和白骨的DNA進行比對。
民警瞭解到,羅玉琴家住在距竹林250公里之外的丹桂鎮,於是立即趕往羅玉琴的老家。
羅家人說羅玉琴已經離開家十多年了,很少回家,家裡人也習以為常,但偶爾都會打來電話,可奇怪的是,有半年多沒有給家裡來電話了。這個線索與竹林裡的女屍的情況十分吻合,為了進一步證實這個推論,民警提取了羅玉琴父母的血樣。
經過比對,確定白骨的身份就是羅玉琴。
羅玉琴生前是在瀘州市的魚塘鎮租房打工,可那個地方離案發現場很遠,開車也得30分鐘的路程,離得這麼遠羅玉琴跑到這片竹林來幹什麼,難道是有人帶他來的?
民警馬上來到了羅玉琴的家裡瞭解情況。
疑點重重的丈夫
第一個引起警方懷疑的就是羅玉琴的丈夫。
羅玉琴的丈夫名叫陳剛,43歲,在瀘州市一個工廠打工,和羅玉琴結婚20年,有三個孩子。那麼專案組布藝什麼要懷疑陳剛呢?
羅玉琴和她老公感情不好,已經分居幾年了。而且羅玉琴失蹤、死亡那麼長的時間,她丈夫始終都沒有報警。
辦案民警決定直接和陳剛進行接觸,但是陳剛卻說,羅玉琴早就不住在家裡了,兩人分居已經多年,平時只有電話聯絡,可是半年前卻突然找不到這個人。
陳剛還拿出了一個筆記本,上面記錄著自己去廠裡尋找羅玉琴的時間。
羅玉琴的丈夫說,之所以沒有繼續尋找以及報案,是因為羅玉琴曾經給家裡留過兩張告別的紙條。
第一張紙條的內容:
“三個孩子聽話,我走了,你們不要找我。”
第二張紙條:
“我是瀘州人,我回來了,這個婆娘沒良心,叫我帶她到廣東,她又和臺灣老闆走了,我花了1萬元,我還是給你通個信。”
看著這樣的紙條,丈夫認為羅玉琴與情人離開了瀘州,反正已經分居了,丈夫當時也沒有特別在意。
當羅玉琴的丈夫拿出兩張紙條的時候,專案組對他的懷疑更加重,為什麼半年前的紙條他還會留著,尋找妻子的時間為什麼還要拿筆記本記下來,就像已經準備好了警察要上門一樣。
羅玉琴的丈夫解釋說,自己一直有記日記的習慣,而當初妻子羅玉琴失蹤的時候,他也是有些懷疑的,所以相關的東西都記錄了下來並儲存完好,而他最懷疑的一個男人也被他記在的這個本子上。
羅玉琴的同事說,她失蹤前一天,有女同事看到有一個男子來找過她,該名男子,50歲,頭髮比較白。
民警也在圍繞著羅玉琴被害的時間段對她的丈夫進行了調查,但是沒有發現什麼疑點。
造假的身份資訊
辦案人員又重新把視線放在那兩張紙條上。
第一章是以死者羅玉琴的口吻留下的。
第二張則是以羅玉琴情人的身份寫的。
經過鑑定,兩張紙條上的字跡同屬一個人,但根本不是死者。
第二張紙條是在七月份留下來的。
此時羅玉琴已經被害三個月了。那誰會留下這兩張紙條呢。
留下紙條的人或許就是兇手。
從案發現場的種種跡象來看,兇手很有可能和死者羅玉琴發生過性關係。
辦案人員認為他們之間應該是有情感糾葛。
如果是,兇手會和羅玉琴經常有聯絡,於是專案組決定從羅玉琴的通話記錄裡來尋找線索。
和羅玉琴最後通話的機主叫黃良,羅玉琴就是和黃良打完電話之後遇害的,而此前黃良也頻繁的和羅玉琴聯絡。
民警推斷黃良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透過調查,辦案人員發現黃良的資訊是假的!
真兇出現
民警繼續對黃良的通話記錄調查,發現一個手機號與他通訊十分頻繁,這個手機號的主人名叫丁服友。
丁服友,1969年1月24號出生41歲,四川省興文縣人,已婚。目前一個人呢在瀘州打工,
進一步調查丁服有的社會關係,民警居然有了驚人的發現。
丁服友在羅玉琴家當保姆,與羅玉琴的丈夫有不正當的關係。陳剛已經和丁服友同居,有一次還被羅玉琴撞到過。
辦案人員找到了丁服友,並把她帶回了公安局進行詢問。
面對民警的詢問,丁服友表現的驚慌失措,語無倫次,很快把一切都交代了。
黃良真名叫王光敏,羅玉琴就是他殺害的。
丁服友和王光敏是打牌認識的,之後常常在一起。
而在說出殺害羅玉琴的兇手是王光敏後,其他的細節丁服友都說不知道。
王光敏,65,歲某企業的退休工人,而且他就住在羅玉琴被害的竹林附近。
民警趕到了王光敏的家,可惜撲了個空,鄰居說他已經有半年多沒有回過家了。
據鄰居反映,王光敏這個人非常好色,愛吹牛說大話。
民警從王光敏的活動軌跡上排查到,他現在生活在雲南,於是民警立即驅車到雲南西雙版納的邊境小鎮勐倫。
在雲南警方的配合下,專案組找到了王光敏。
聽說是四川瀘州來的警察,王光敏沒有做任何的解釋和反抗就坐上了警車,途中他交代了殺害羅玉琴的作案過程。
複雜的四角關係
王光敏家裡有一個十分本分的老婆,但是他還不滿足,他在茶館裡認識羅玉琴後,兩個人就保持著情人的關係。王光敏和死者羅玉琴有不正當男女關係之後他又認識了丁福友。
而此時丁服又正好在死者羅玉琴家裡做保姆,還與羅玉琴的丈夫有染。
楊剛,王光敏,丁服友,羅玉琴四個人形成了複雜的四角關係。
如此複雜的關係持續不到一年,兩個女人的矛盾就開始升級了。
羅玉琴發現丁福友已經完全搬入了自己的家與丈夫同居了。
羅玉琴曾威脅丁福友說:
“不僅要把她弄死,還要把她的娃弄死!”
周旋在兩個女人之間的王光敏,在情感上還是傾向於丁福友的,於是直接把羅玉琴的話轉告給了丁福友。
丁服友決定先先下手為強,她讓王光敏把羅玉琴約出來,乾淨利落地弄死她。
王光敏說自己當時腦子也是熱了,相比之下,心裡還是更喜歡丁福友,於是決定幫丁福友除掉羅玉琴。
一來二去,王光敏和丁福友就商量在竹林裡殺害羅玉琴。
2010年5月24日,王光敏打電話給羅玉琴,說是要到竹林裡幽會,而此刻王光敏身上已經帶好了一把錘子。
殺 死羅玉琴後,王光敏匆匆地把屍體埋在了竹林裡,逃跑的時候,才發現了羅玉琴斷裂的梳子,匆忙間又撿起了一半扔在了逃跑路上,另一半就留在了竹林裡。
此後,王光敏又把羅玉琴的褲子和手機扔進了附近的糞池。
為了預防羅玉琴的家人報案,王光敏還寫了兩張紙條,稱羅玉琴已經去了外地,紙條由丁福友貼在了羅玉琴家的門上。
事後,民警在王光敏的家中提取到了他作案的那把錘子。
歷時20多天,龍馬潭公安分局宣佈白骨案告破,嫌疑人王光敏丁福友涉嫌故意殺人被提起公訴,王光敏丁福友殺害羅玉琴一案也終於有了終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光敏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丁福友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同時判決兩被告人連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