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星合婚之幸與不幸
有人相遇是為了完成一個重要的使命,有人相遇是為了教導彼此經歷背叛和敵意的折磨,有人相遇只為了曇花一現的激情愛意,有人相遇卻可能是無止盡的兩地相思,卻始終不能結合。
心理學大師榮格在近代科學界仍反對占星學的二十世紀初期時,做過一項占星和配偶的實驗。
他根據一些隨機的採樣,從太陽、月亮及上升星座關係來研究婚姻關係的變遷。他發現當妻子的月亮和丈夫太陽,或上升星座落入同一星座,或雙方月亮都在同一星座時,這樣的婚姻關係最能維持長久。
榮格所做的科學實驗當然符合古老的占星奧義書,只是沒有人能知道占星學古老經典中的合婚定義是誰訂下的。
但由於榮格只觀察了月亮、太陽及上升星座,並無法顧及其他重要的行星對婚姻關係的影響,尤其是土星。
但由出身心理科學界的榮格所做實驗,使得占星學再度在二十世紀時展開了中世紀後首度的文藝復興。目前全世界嚴肅的占星學派都和榮格心理學派關係密切。
這種根據兩個人的行星所落的位置及相位的合婚法是(相容性法0,傳統的合婚法最重視夫妻的關係會不會長久,或會不會有小孩,可不可以教養好的下一代以及誰在家中當家作主等等。
傳統的中國八字合婚也以這些功利目的為主,因此不管西方或東方,在男性主導的社會下,合婚法當然以男性的利益為主。
因為兩個星圖一比較,如果女方比男方先死,則可;男方則不可比女方先死,否則表示女方克夫。
男方可以從女方得到性滿足則可,但女方有沒有滿足不重要。
女方要保證是容易生孩子的,但若男方注定無種也是女方的錯,女方即使自己陪嫁帶來豐厚的嫁妝,也不可以是喜歡當家作主的人,否則變成妻奪夫權。
男人可以風流瀟灑,選妻則絕不可挑選天性感情豐富的,以免水性楊花。
女方以孝順公婆、持家教子為重,因為最好不要是藝術感性豐富、心思細密的才女,難怪許多古代的才女無人娶,只能流落成妓女。
這些種種以男性利益為中心的合婚法,固然是顧及了男性當家的利益,但卻和夫婦兩人快樂、幸福、滿足與否完全無關。
一個合婚配出來的“好緣分”,可能雙方都變成婚姻的買賣雙方,婚姻是一樁合夥生意,跟感情、性和心靈的滿足根本無關。
在西洋占星理論中,代表婚姻宮的第七宮也同時代表“合夥人宮”及“生意夥伴宮”,這也代表了占星學的傳統見解。
根據人類的歷史,因自由戀愛而結婚幾乎是二十世紀的產物,以前的人類並非沒有自由戀愛,只是他們從不認為自由戀愛和結婚有什麼關係。
東方的風流才子可能在妓院尋找他們的愛情,西方的貴婦會和愛慕她的騎士秘密幽會,在婚姻關係不容破壞的年代,人們似乎也更容許外遇和自由戀愛,但常常只有男性及貴族女性才有這樣的特權。
當自由戀愛成為婚姻的前奏時,也是婚姻關係開始產生危機的時刻了,第七宮的合夥人似的婚姻關係變成第五宮的戀愛遊戲,或第八宮的性遊戲,或第十二宮的浪漫的愛,難怪很多合夥婚姻關係經營不下。
但結婚兩年、五年、八年或十二年、十八年後離婚的婚姻關係就等於“失敗”嗎?在婚姻之路上雙方的愛、了解、分享和滿足一定比不上白頭偕老的怨偶嗎?
今日已經少有人在奉行傳統的合婚法了,即使有冥頑不顧的父母聽信“不夠道德”的算命師的意見(算命師的道德必須跟得上時代變遷),叫某某人不能嫁或娶某某人,也很少子女會聽從的。
但即使沒有人為合婚法,宇宙仍神秘的進行自己的“合婚法”。
任何結合的男女的星圖中,一定呈現某些“需要”促成他們的結婚,也許是互補的關係,也許是互通的關係,也許是誰欠誰情債、錢債要還的關係,也許是一段可以互相學習、成長的關係。
固然傳統合婚法不應以一方的利益為主,或只以雙方的現實利益為主,而罔顧雙方精神及肉體關係的和諧與滿足,但這些錯誤都是人為詮釋之錯,非方法本身之錯。
方法是中性的,是人使方法帶有各種的偏見及扭曲的價值觀,了解合婚法的基本原理,仍能幫助我們了解我們的伴侶,比如說當有一方的月亮與另一方的太陽合相時,通常太陽的這方在關係中是居於主導地位。
傳統的合婚法認為男性應在婚姻中居龍頭,因此排斥了男性的月亮和女方太陽合相的互補關係。
但如果男方是現代男性,本身又沒有大男人主義的情懷,而命盤中又顯示男方的性格被動,並不喜歡在關係中主動或當家作主,這樣的男性也許碰到的女性太陽和自己月亮合相的女性才會覺得滿足,這樣的男性也常常是能夫以妻貴的新好男人。
一般而言,當雙方的相容性越和諧時(如果有許多行星的關係是6分及3分相時,雙方關係較和諧),尤其當金星、火星有滿意的和諧相位,雙方的愛性關係或許不是死去活來的激情之愛,卻是甜蜜溫暖的持續之愛;
而當彼此金星和木星呈和諧相位,雙方的關係則是互生互利的,兩個在一起可以創造繁榮。如果土星也插一腳又和太陽火水星呈現和諧關係,雙方的“束縛”基本上是良性的,兩個人會發展出負責、激勵、共勉的關係。
但理想的天賜良緣太少了,大部分的好姻緣即使有不少和諧相,總還是會有一些互衝或相剋的相位,這個“空門”正是雙方必須互相學習的地方,而關係中有一些衝突和挑戰也使得雙方的關係更有活力。
但當彼此的相容性很差時,比如說造成吸引的主要力量來自金星、火星、天王星、海王星、冥王星帶來的相沖和相剋,雙方雖然會在肉體上、精神上合對方有一種難以逃脫的“致命吸引力”,但彼此卻是相愛而不能相處,兩個人經常要被迫面對自己或對方的各種陰影而無法自拔。
這種詛咒性的關係常常是藝術中最歌頌的主題,但卻是人間愛情的疾病,染上只有生病受苦,而生病的期限不一,少則數月,長則數年。
這種病常折磨人喪失了健康、快樂、財富甚至生命,因此相容性太差的情侶或配偶,常常最終逃不過分離的命運。但是“曾經滄海難為水”,即使巫山不再是雲,也是人間情愛歷練一場。
不相容的配偶或情侶的星盤,當事人常常過度於執著愛情的折磨,拼命找對方的缺點或自己的弱點,其實我們會受特別不相容的人所吸引,通常是因為對方包含了一些我們自己壓抑或逃避的原型,而通常對方的演出,迫使我們像暗夜的旅人看見到自己的黑暗陰影而大吃一驚。
不幸的愛情常常提供人從錯誤中學習、修正及成長的最好的機會,如果能藉著愛情帶來的強大動力,逼使我們更深的認識自己及認識別人。
我們將會發現自己在每一次的愛情創傷後,都像浴火鳳凰一樣得到了靈魂的新生,而每次新生都使我們的靈魂更趨完美,而只有越完美的靈魂才能享有越完美的愛情。
除了相容性的合婚法外,還另有一項新的合婚法越來越受到歡迎,這種方法稱為合圖法,合圖法是從兩個人的星圖以星位、相位及宮位找出中分點,由中分點再重新製造出一張新的星圖。
和傳統的相容性不同之處在於,合圖法認為任何兩個人有意義的結合(不管有沒有婚姻),一定有一些目的,而這些目的必然可以在行星的星位、相位及宮位中發現。
合圖法中兩個人的關係是平等的,男的、女的、你的、我的星圖卻不佔有主導性的地方,誰也不能支配對方,唯一支配雙方的就是彼此的合圖。
如果一個關係很不幸,也是兩個人共有的責任,而非單方的錯誤,合圖法是男女平等時代的合婚法,而透過合圖法,我們將知道我們和他人的結合絕非是孤島的關係。
當一個小宇宙碰到另一個小宇宙,勢必要改寫宇宙的歷史,沒有人不在一個情愛關係轉型和變遷,只是我們不常自覺或不肯承認而已。
由於合圖法創造了一個新的小宇宙(新圖),而不像相容性合婚法的片面結合,常常能顯示出關係中非意識能意會的奧義,那是宇宙的奧義。
透過合圖,我們可以看出有人相遇是為了完成一個重要的使命也許是共同創造或幫助某方完成重要的藝術作品。
或成就出重要的科學發現,有人相遇是為了教導彼此經歷背叛和敵意的折磨,而學習互讓互恕,有人相遇只為了曇花一現的激情愛意,有人相遇卻可能是無止盡的兩地相思,卻始終不能結合。
合圖幫助我們看清關係的真相及自己在關係中扮演的“角色”,再完美的合圖都有其缺陷之處,需要補救,再不完全的合圖都有令人留戀之處。
短短的人生數十寒暑,我們常常被迫要做出選擇。不管是執著、放棄或重新來過,其實人間沒有一段愛情是真正過去的,過去的只是時空的有限性,在記憶的無限時空中,所有的愛情和緣分卻可以在合圖中保存的好好的。
我們所曾經驗的,以及一切可能經驗的,透過合圖,我們可以讓愛情在記憶中復活,重新經驗自己和別人曾有過的靈魂的交集。
就跟我們不會跟所有的朋友合夥做生意一樣,我們總會有一定的標準挑選合夥人,對婚姻我們也是一樣,我們總是根據一些自身的需要去尋找我們的婚姻合夥人,但不能合伙的朋友未必是較差的朋友,不能合夥結婚的情人當然也未必是較差的情人。
開放的社會容許人們有較多的機會學習、犯錯及修正。婚前同居能避免許多不適合的婚姻關係,如果同居後不能結婚,總比結了婚再分手簡單了事。
而社會逐漸接受無子女的婚姻,也使得不當的婚姻關係在結束時少了無辜受害的孩子。
非婚生子女的現像也使得一些渴望擁有子女的女性不必同時接受婚姻的束縛,但同時,開放的社會也有開放的成本,離婚率的增加,婚姻關係的不穩定,兩性角色的衝突等等,都是我們必須付出的代價。
美好的婚姻仍然是許多人的夢想,這個夢想的完成雖然艱難,卻不見得不可能,有時我們要改變的或許只是我們的觀念。
比如說一般美好的婚姻七年就結束並不見得比不上痛苦卻維持了三十年的婚姻;同性婚姻並不見得比異性婚姻差,開放的婚姻不見得一定比不上保守的婚姻。
每個人都應當依據自己安心快樂的原則及道德行事,而不必管他人的道德是否和自己一樣。
合婚法的幸與不幸,並不能保證生活的真正幸福或痛苦,但是透過合婚法讓我們了解自己、了解別人,幫助我們在關係中學習、成長,我們將收穫更大。
我們將視人與人的相遇是一個永遠的旅程,這個旅程沒有終點,旅程的本身即是目的,享受與經驗旅程的一切就是意義,這個旅程可長可短,結束的時候也不等於終點。
在每一個結束的地方,我們或許會走上另一個旅程,而所有曾經走過的旅程將永遠是我們心中的旅程,凡是愛過的,沒有終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