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毒不食子,這句話說的是虎,但未必適用於人。
慘烈的案例一次次在敲打我們──未必每個人都可以享有為人父母的權利。
據法制日報1月6日報道,刑事立案偵查,是深圳虐童案件的最新進展。
多次掌摑、摔打、腳踢、扯頭髮,甚至用掃帚、塑膠椅毆打。同時,還有一名疑似女童父親的男子,也對女童掌摑、用掃帚抽打。
而彼時的親生女兒或是在寫作業,或是在吃飯。
2018年12月26日下午,江蘇省惠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一起生母虐童案,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一年的親生母親,用縫衣針戳嘴、鐵衣架毆打、餵糞便相威脅、打耳光等方式「管教」女兒,矯正孩子的不良習慣。
曾經有人這樣高呼,父母雙亡,孩子自然國家撫養。可是,一旦監護人“喪心病狂”或“似人非人”,我們該怎麼辦?由誰提請剝奪其督導權?由誰提請剝奪其監護權?由誰甄別拍板:父母不良,道義出場?
是時候冷靜思考悲劇的淵源了。
受害者或許無法真正遠離的陰影
類似的家暴虐童案件,近年來不時有曝光。 2018年3月,廣西一女孩被父親將雙腳捆綁在摩托車尾部,頭部朝下倒掛拖行,施暴者被法院以虐待罪判刑;7月,海南省萬寧市一名女童疑遭父親毆打致死,施暴者已經被警方逮捕…
在深圳虐童案中,最令人憤慨的,或許是在鏡頭下,小女孩不管如何挨打,仍能默默爬起來寫作業、吃飯,她的淡定與她所承受的暴力呈現鮮明對比,也成為一種無聲的控訴,令人隔著螢幕都能感受其內心的灰暗與無助。此情此景,任誰看了都痛心。
看過新聞後,不少網友說「心疼小女孩」「應嚴懲父母」。
根據最新的消息,小女孩被帶離父母身旁,等待父母的是法律的嚴懲。然而,口誅筆伐之餘,我們更應思考,在虐童事件面前,懲罰其父母就夠了嗎?懲罰得越厲害,小女孩是不是就越幸福了?其實不然,更重要的是如何防止類似事件重演,如何安置好小女孩的未來。
說起虐童案件,永遠無法繞開的是發生在2016年的「碭山虐童案」。
被電線抽打身體、開水燙手、在傷口上撒鹽,就是這個被撤銷監護資格的女人聯合男友的「作品」。之所以這樣稱呼,因為她已不配「母親」二字。
但有一點,當我們在義憤填膺,用悠悠之口憤責這個女人的時候,必須審慎的──劉瑤也常常受到男友的暴力。 23歲的時候,她生下小武時,已經註定成為單親媽媽。她的家境不好,在KTV靠陪唱來糊口。陪唱1小時,85元的報酬。除了陪唱,她要陪客人喝酒。晚上七、八點上班,凌晨下班。
這位單親媽媽已經淪為社會的邊緣人。
知乎上有個問題:“那些窮過三代,整個家族陷入貧窮死循環,根本原因是什麼?”
有一個答案是:“家庭暴力。”
為什麼說貧窮死循環的根本原因是家庭暴力?
此前,曾有一個公益短片《語言暴力會成為凶器》。
導演在監獄裡訪問了6名年輕罪犯,一個是持槍殺人,兩個是持刀殺人,導演讓他們聊聊自己的家人,無一例外,父母對他們不是打就是罵。
6名年輕罪犯父母說的最多的這些字,你可能也在說。例如,他們的父母都在說:「豬腦子」「廢物」「你怎麼不去死」「是人就比你強」。
這些字,從父母嘴裡說出來,像刀子一樣刺進這些孩子心裡,淌血,但沒人看見。
惡,在這些心靈裡慢慢滋長。語言暴力尚且如此,拳打腳踢往死裡揍的家庭暴力就更不用說了。
作為將孩子帶到世界上的人,這些父母未能為他們的天使建構第一道安全屏障。
每當虐童案件發生後,就會有這樣的疑問出現──當這樣的屏障被人為破壞,社會正義的手可以伸向家庭嗎?
當家庭監護出現問題時,政府力量和社會力量如何及時有效介入,已成為當前我國未成年人保護領域亟需研究的重點內容。
這些行為既是人倫的挑戰,也是對立法的考驗。
在武漢大學發展與教育心理研究所所長戴正清看來,是否剝奪施暴父母的監護權,應該綜合評估其影響,才能做出決定。 「對孩子來說,安全感、情感依附是最重要的。把孩子交由公共機構等照顧,需要確認這樣做比父母教養更能促進孩子成長、更有利於保護兒童權益。公共機構、社會組織等需要提供持久的、有安全感的保障,否則,對孩子有可能是另一種心理傷害」。
戴正清說,兒童缺乏自主能力,受虐後不知道訴求;城市中關門閉戶、鄰裡走動較少,家暴虐童不易被發現。而農村地區雖相對「藏不住」家暴行為,但往往缺乏幹預意識,受害者也無法得到有效保護。因此,社區要加強反家暴宣傳,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同時要倡導鄰裡間相互關愛。